关于规范使用团体标准的通知

2023-11-19
来源:


各会员单位、标准使用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会团体标准的监督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使用行为,强化使用单位依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自愿采用我会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相关团体标准,应严格执行本通知。

一、保健用品团体标准使用规定

1、保健用品团体标准生产使用证书编号,不是政府部门批准的生产文号,只作为使用单位的团体标准使用证明,不作为其它使用。

2、使用本标准不得夸大宣传,不得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严禁欺诈消费者。保健用品不能代替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保健食品、体育器械使用。

二、严格执行产品包装审查程序

1、团体标准使用单位的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必须交我会审查方可印刷。

2、包装上必须印有执行标准、适用标准、标准使用证书编号、团标产品备案编号。

3、严禁产品包装只印有标准使用证书编号,执行标准却印企业标准或其它产品标准的双标行为。

三、切实加强团体标准使用的管理

1、建立健全团体标准产品包装和产品说明审核规定,团体标准使用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抽查。对发现违反规定双标行为和没有交我会审查印刷的团体标准使用单位,我会责令其限期三个月整改,对擅自印刷、双标和不整改的单位,收回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

2、对社会反映违反规定,夸大宣传,及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经核实,收回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并网上进行公告,违规单位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3、对媒体曝光的违规使用单位,不但收回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使用证书》和网上进行公告,违规单位永远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四、其他团体标准使用规定

其它团体标准使用,按照我会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相关团体标准规定执行。

请将产品包装设计版,发微信号:xxm312116496 或相应服务的工作微信,联系电话:18889775185。


如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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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养生协会

2023 年 10 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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