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养生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切实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合理设置会费档次,一般不超过4级”等要求,经理事会决定,建议将海南省科学养生协会原定6级会费(常务副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调整为4级。
一、会费收取标准
常务副会长 | 100000元 |
副会长 | 50000元 |
常务理事 | 20000元 |
理事 | 10000元 |
二、会费开支范围
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协会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三、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查后报财务主管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5万元以上)由会长审定。
3、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有关部门审计。
本办法经2019年4月27日海南省科学养生协会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备注】: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入会时间当日始至第二年同日止为一年度)。缴纳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户名:海南省科学养生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海口琼泰支行
帐号:2201 0597 1920 0114 213